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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性相克什么意思

两种药物互相影响使药效降低甚至没有药效戓对人有付作用。不同药物混在一起 发生化学反应

2,有哪些中药是相克的

甘草与大戟、芫花、甘遂、海藻相克;藜芦与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细辛、芍药相克;乌头与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相克。十九畏:硫磺畏朴硝(通用名:芒硝);人参畏五脂;官桂畏石脂,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丁香畏郁金;巴豆畏牵牛(通用名:丑牛);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一般来说,在服用清内热的中药时,不宜食用葱、蒜、胡椒、羊肉、狗肉等热性的食物;在治疗“寒症”时,应禁食生冷食物;在服用含有地黄、何首乌的药物时,忌服葱、蒜、萝卜;服用含薄荷的中药时,不应吃鳖肉;茯苓不宜与醋混吃;吃鳖甲时,不要配苋菜;服用泻下剂如大承气汤、麻仁丸时,不宜食用油腻及不易消化的食物;驱虫类中药也应避免油腻食物,并以空腹服药为宜。在患病服药期间,凡是属于生冷、黏腻等不易消化的食物,或刺激性的食物如辣椒等,都应避免食用。古代文献中曾大量记载一些药物、食物同食可导致的不良反应,如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鸡肉忌黄鳝;蜂蜜忌生葱;天门冬忌鲤鱼;荆芥忌鱼、蟹、河豚、驴肉;白术忌大蒜、桃、李等。以下介绍几种与常用中药相忌的食物。1.人参忌萝卜、大蒜西洋参等都是常见的补药,而萝卜有顺气、促消化的作用,同时服用,萝卜会化解人参的药力。同理,在吃其他大补的药物时,前后一小时内也不能吃萝卜、大蒜等促消化的食物。2.双黄连忌大蒜双黄连是清热解毒、治疗外感风热的常见药物,性凉,而大蒜性热。服双黄连的同时如果食用大蒜,会降低药效。3.板蓝根忌冷饮板蓝根是居家常备药,因为此药性凉,服用前后若吃冷饮,将会凉上加凉,导致肠胃难以承受而引起腹泻。绿豆、香蕉、黄瓜等凉性食物都不宜与板蓝根同食。4.发汗药忌食醋和生冷食物醋和生冷食物有收敛作用,服发汗药物时若与之同时食用,就会与药效相抵。5.皮肤疾患服药期间忌鱼虾、鹅肉鱼虾、海鲜富含蛋白质,鹅肉属于粗纤维肉,过敏性体质的人容易对这两种物质过敏,所以忌食。6.朱砂安神丸不能与碘化钾同服因朱砂含硫化汞,在肠道内与碘化物发生作用,生成刺激性很强的碘化汞,形成赤痢样的大便,导致医源性肠炎。罗布麻、人参等中草药含强心甙,故不能与西药强心甙类药配伍,以防强心甙中毒。7.驱蛔虫药忌喝热茶8.龙胆酊等苦味健胃药忌蜂蜜、大枣、甘草等甜味中药因蜂蜜、大枣等食物的甜味可掩盖苦味,从而减少苦味对味觉神经末梢的刺激,降低其健胃的作用。中药相克古称\"反,畏\".  中药“十八反、十九畏”,乃古人在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渐总结出的其性味功能的相反畏恶(如“神农”尝百草),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祖国医学在用药上的安全,其功不可灭。然而,因受历史的局限,中药“十八反、十九畏”并非尽善尽美,尚有探讨之处。为此,笔者不揣浅陋,斗胆对此进行探讨分析,以期引起专家学者的注意,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为叙述的方便,首先摘抄中药“十八反、十九畏”的全文如下。十八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细辛、芍药;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十九畏:硫磺畏朴硝(通用名:芒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通用名:丑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脂;官桂畏石脂。  反药畏药不一定都反都畏  就拿甘草所反之药来说,在临床上,曾有中医师治乳腺增生,用“小柴胡汤”加海藻、浙贝母、甘草等药,疗效不错,而且治愈十余例。至于甘草与大戟、芫花、甘遂三峻利之品合用是否相反或不反,尚未见临床报导。据文献记载:甘草与上述三药共浸组的毒性较分浸组的毒性显著增高,从而抑制三者的利尿、泻下作用,同时还增强甘草的毒性。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余以为,甘草乃调和诸药、清热解毒的佳品,对于一些有拮抗作用的中药合用,便能调和,如抵当汤等(注:成方本无甘草,因用汤剂,有人加入甘草,使之相安无事,且效果满意)。此外,甘草还有较强的解毒作用,如对半夏、乌头等品之毒,甘草有解除或减轻作用,这是不争的事实。当然,甘草能否与上述三个品种合用,有待临床检验。  再则,“十九畏”中的狼毒与密陀僧,虽两者均有毒,但民间有医者将两者精制成膏,外用治疥、癣、湿疹,有一定疗效。“十八反”中的生乌头、生半夏捣烂外敷,治寒痰积聚所致的腿痛,已有用于临床。“十九畏”中的肉桂与赤石脂,民间已有合用治虚寒腹泻的,处方:赤石脂、干姜、白术、肉桂、炙甘草(注:官桂系肉桂较薄的一种,两者性味功能相同,但官桂比肉桂的作用差)。由此可见,上述相反相畏的药合用,或内服或外用,均未出现反、畏的不良后果。  不存在配伍,便无所谓反、畏  “十八反、十九畏”中的一些药本风马牛不相及,因而不存在配伍的问题。如藜芦乃催吐之品,与补气之人参、和血之丹参、养阴润燥之沙参、玄参,以及解表之细辛、和阴之芍药;大辛大热之乌头,与润肺止咳祛痰的贝母、瓜蒌,以及清热解毒、止血的白蔹、白及;大寒大凉之犀角,与大辛大热之川乌、草乌;火煅之品硫磺,与大寒之品芒销等。凡通晓祖国医学理、法、方、药的中医师,便不会将以上那些不相干的反、畏之药同处一方。  合用单用皆“反”皆“畏”之品  有的中药由于本身的剧毒,故合用单用均有反、畏的后果。如砒霜、水银、硫磺、巴豆。砒霜、水银、硫磺因系含砷、汞的矿物品,具有很强的腐蚀、烧灼性,如果内服,会突发急性胃肠炎、咽部烧灼,甚者还会导致胃大出血等中毒症状。当然,上述品种经精制成中成药,且含量低,可作内服用。但不宜久服,否则会造成慢性中毒。尤其是砒霜,外用内服皆易中毒。  有待临床验证的相畏品  除已经提到的相反相畏品外,剩下还有三组相畏中药。即: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人参畏五灵脂。余大胆假设,如果给上面三组相畏药加入甘草、大枣进行调和,能否去除相畏而达到治疗目的呢?再则,五灵脂乃破血耗气之品,为防止攻伐过甚,加入扶正气之人参(是谓攻补兼施),有何不可?当然,这仅是余之假想,是否可行,有待临床检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继承和发展祖国医药学,乃后辈中医药工作者的神圣使命。然而,继承的目的在于发展,否则就谈不上真正继承。既然要发展,那就要敢于对古人的经验、成果进行必要的探讨、研究、修正,使之推陈出新,日臻完善。b17.2  《中国中医药报》(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这则相畏的意思,就比如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所以说生半夏,生南星畏生姜。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也就是说你在服用甘草时,勿用甘遂、大戟、海藻、芫花这四种药);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当你吃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这五药时,不能同时服用乌头)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当你吃比较补的药时,不要吃豆腐和萝卜一样的道理啦!) 相反的意思是指两种药物合用后,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中药相克古称\"反,畏\". 中药“十八反、十九畏”,乃古人在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渐总结出的其性味功能的相反畏恶(如“神农”尝百草),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祖国医学在用药上的安全,其功不可灭。然而,因受历史的局限,中药“十八反、十九畏”并非尽善尽美,尚有探讨之处。为此,笔者不揣浅陋,斗胆对此进行探讨分析,以期引起专家学者的注意,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为叙述的方便,首先摘抄中药“十八反、十九畏”的全文如下。十八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细辛、芍药;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十九畏:硫磺畏朴硝(通用名:芒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通用名:丑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脂;官桂畏石脂。 十八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细辛、芍药;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十九畏:硫磺畏朴硝(通用名:芒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通用名:丑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脂;官桂畏石脂较为常见的中药相克:1.龙胆酊等苦味健胃药忌蜂蜜、大枣、甘草等甜味食物。因为蜂蜜、大枣等食物的甜味可掩盖苦味,从而减少苦味对味觉神经末梢的刺激,降低其健胃的作用。2.双黄连忌大蒜。双黄是清热解毒、治疗外感风热的常见药物,性凉,而大蒜性热。服双黄连的同时如果食用大蒜,会降低药效。3.发汗药忌食醋和生冷食物。醋和生冷食物有收敛作用,服发汗药物时若与之同时食用,就会与药效相抵。4.人参忌萝卜、大蒜。西洋参等都是常见的补药,而萝卜有顺气、促消化的作用,同时服用,萝卜会化解人参的药力。同理,在吃其他大补的药物时,前后一小时内也不能吃萝卜、大蒜等促消化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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