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0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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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药物生产出来后,疗效会逐渐降低。根据相关标准,药物的疗效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即被认定为无效。有效期过长的药物可能会分解成其他产物,对身体有不良反应。药物过期多久?
2006年6月,许多人在清理小型家庭药箱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那么,最终使用期是6月1日还是6月30日呢?如果你在6月份服用,会有不良反应吗?你能在这个过期门槛上服用药物吗?
如果药品包装的有效期没有具体说明哪一天,则应指当月的最后一天。例如,有效期为2006年6月,即截至2006年6月30日,当天仍有治疗效果。
对于过期几天的药物,有些人很幸运,认为只要外观和气味没有改变,他们就可以继续服用。然而,这种侥幸行为是危险的。因为大部分药物生产出来后,药效会逐渐降低,根据相关标准,药效会降低到一定程度,即被认定为无效。阿莫西林、诺氟沙星等抗菌药物的疗效降低较快。如果超过有效期,服用后会没有疗效,可能会耽误病情。
此外,有效期过长的药物可能会分解成其他产物,这些产物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反应。服用变质药物,不但没有治疗效果,还会引起细菌感染。对于艾洛松等外用药物,如果超过有效期,很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四环素片可能影响肝功能。上述不良反应不一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但为了安全起见,对于过期药物,不能手下留情,即使外观、气味没有变化,也不能继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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