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9 05:44
相关企业:四川省仁德制药有限公司
好消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从处方药到非处方药的12种药物,
今后公众可以直接购买,
医生不需要单独开处方。
根据公告,
将黄芪精颗粒、金银花软胶囊、人参蜂王浆咀嚼片调整为乙类非处方药;
补肾润肺口服液、定坤丹、儿童柴桂退热颗粒、儿童柴桂退热口服液、儿童退热颗粒、心脑欣丸、银黄颗粒、聚维酮碘膜、维生素B12滴眼液等9种药物调整为甲类非处方药。
公告还特别注明,定坤丹、金银花软胶囊、心脑欣丸是双跨品种。
据悉,目前国家对非处方药实行分类管理。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销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立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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