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也遇到过以下情况:
发现自己怀孕了,前段时间因为各种原因用了药,不知道宝宝能不能要。
怀孕后感冒发烧,不敢用药,怕影响肚子里的宝宝。
以上两种情况,在我们的工作中经常遇到,许多顾问,甚至遇到极端情况:怀孕和怀孕药物,无论什么药物,都要求终止妊娠;无论什么疾病,拒绝药物治疗,甚至危及自己的健康。
那么,孕期准备和孕期用药对宝宝有影响吗?
用药时间
受精后两周内,即停经后28天内(按月经周期28天计算):
婴儿只是一个受精卵,组织器官的分化和发育还没有开始,即使使用有害药物,一般不会出现畸形,影响也会导致胚胎停止发育,自然流产,这就是所谓的“完全或不”理论。
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有以下两个结果:胚胎死亡、流产;无影响。
受精后3-9周,即停经5-11周:
在胚胎主要器官形成的时期,对药物的致畸作用最为敏感,此时使用药物,最有可能导致出生缺陷。
受精后第9周到足月:
胎儿器官的发育逐渐改善,但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和牙齿仍在分化,特别是神经系统在怀孕和新生儿期继续发育。在此期间,药物治疗可能会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导致发育迟缓、出生体重低和功能性行为异常。
药物用于常见病
感冒发烧: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泰诺等,疗程不超过72小时),不建议使用复合感冒药,避免非甾体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妊娠早期与自然流产、胎儿心脏缺陷、口腔腭裂有关;妊娠晚期,特别是分娩前,可能导致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
咳嗽:右美沙芬单方制剂,不建议使用强力咳嗽水;
过敏性鼻炎:激素鼻喷雾剂(布地奈德鼻喷雾剂等)、扑尔敏;
腹泻:蒙脱石散,适当补充益生菌,不推荐中药止泻药;
便秘:乳果糖、开塞露(短期使用),禁止使用蓖麻油、番泻叶;
孕吐:维生素B6、昂丹司琼;
抗感染药物(消炎药):禁止使用四环素、氨基糖苷(链霉素、庆大霉素等)。)青霉素、头孢菌素、阿奇霉素和克林霉素、喹诺酮类(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
痔疮:复方角菜酸酯软膏/栓;
湿疹:尤卓尔、艾洛松(短期、小面积使用);
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禁止麻风腮三联疫苗。
温馨提示
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在性生活中使用抗病毒药物(利巴韦林)、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等)、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阿米卡星、庆大霉素等)、建议在四环素抗生素(米诺环素等)之前进行妊娠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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