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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新冠怎么办如何用药?官方公布新冠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清单

发布时间:2023-08-24 12:13 相关企业:金话筒医药

12月8日,国务院组织制定并发布了《新冠肺炎感染者家庭治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同时公布了新冠肺炎感染者家庭治疗常用药物参考表。针对发热干咳等症状,布洛芬、连花清瘟等。

新冠肺病毒感染者常用药物在家治疗参考表

《指南》要求,无症状或轻微症状的感染者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器官功能不全,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者,在家治疗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住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使用单独的浴室。家庭应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个人防护用品,如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以及带盖的垃圾桶。与家庭治疗人员接触时,应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家庭治疗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治疗或口服药物治疗。如有必要,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或以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不需要药物治疗。家庭治疗人员服药时,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果患有基础疾病,当病情稳定时,不需要改变基础疾病治疗药物的剂量。抗原自测和结果报告应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

家庭治疗人员不必外出或接受访问。对于真正需要外出就医的人员,应做好整个过程的个人保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然后点对点回家,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保护工作,尽量不要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果家庭治疗人员是哺乳期母亲,他们可以在做好个人保护的基础上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呼吸困难或气短;药物治疗后体温仍高于38.5℃,超过3天;原基础疾病明显加重,无法控制;儿童嗜睡、持续拒绝进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孕妇头痛、头晕、心悸、窒息或腹痛、阴道出血或流动、胎动异常,可通过自动驾驶、120辆救护车转到相关医院治疗。

该指南提醒说,在家里,门窗应每天定期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循环。如果没有自然通风条件,可以使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做好卫生间、卫生间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工作。准备食物、饭前饭后、摘下口罩等,应洗手或手消毒。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内部覆盖口鼻,并将使用过的纸巾扔进垃圾桶。

不与家庭其他成员共用日用品,餐具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家庭治疗人员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服和被子应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的个人物品应单独放置。

如果家庭共用厕所,家庭治疗人员每次使用厕所都应消毒;如果家庭治疗人员使用单独的厕所,他们可以每天消毒一次。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等生活垃圾放入塑料袋中,放入专用垃圾桶中。随时消毒唾液、痰等污染物。

本指南明确规定,如果家庭治疗人员症状明显改善或无明显症状,抗原阴性自检,新冠肺炎核酸连续两次检测CT值≥35(两次测试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家庭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外出。

《指南》强调,要充分发挥各地疫情防控社区(基层)工作机制的组织、动员、引导、服务、保障和管理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咨询电话,告知居家治疗注意事项,并将居家治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空巢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孕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治疗特殊人员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

家庭治疗人员应当按照规范进行抗原检测,必要时可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需要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和口服药物指导。

社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收到家庭治疗人员的协助安排后,应及时了解其主要情况,指导急危重患者进行应急处置,并协助尽快闭环转移到相关医院。建立上级医院和城乡社区的快速转运通道,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以地市为单位的畅通心理咨询热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应主动通知家庭治疗人员心理热线,方便他们寻求心理支持和心理咨询帮助。如发现心理或精神卫生问题较严重,可向当地(市、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报告,必要时可转介。

《指南》明确指出,各地疫情防控领导机制中负责社区(基层、农村)工作的领导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感染者家庭治疗和健康咨询。社区(村)安排核酸检测、垃圾清运、环境消毒等。,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组织医疗机构,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在线+离线,为家庭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互联网加强家庭康复人员检查指导和健康监测,二、三医院通过远程医疗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咨询指导。

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药品、抗原检测试剂、指夹式血氧仪等储备,切实满足家庭治疗人员用药和健康监测的需要。

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责任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新冠肺炎感染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不得因任何原因推诿或拒绝居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