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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最严重的时期,全国各地一度禁止药店销售“四类”药品。最近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各地出台政策,要求药店在销售“四类”药品时做好实名销售登记。那么,什么是“四类”药物,为什么对“四类”药物如此严格控制呢?

“四类”药物是指退热、感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物。退烧药主要包括:含布洛芬的药物,如布洛芬缓释胶囊;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如口服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其他具有退烧作用的西药和中成药,如维生素C银翘片。止咳药主要包括:复方甘草片等中枢性镇咳药;其他具有止咳作用的西药、中成药等,如感冒止咳颗粒。抗病毒药物主要包括:广谱抗病毒药物、穿透和脱壳抑制剂、DNA多聚酶抑制剂等具有抗病毒作用的西药、中成药,如复方金银花颗粒等。抗生素类药物主要包括:β-阿莫西林胶囊、阿奇霉素分散片等具有抗菌作用的西药、中成药等内酰胺抗生素、大环内酯抗生素、氨基糖苷抗生素、喹诺酮类抗生素等。